智墨普税■相同合伙人的个人合伙企业盈亏能相抵吗?

【智墨普税■相同合伙人的个人合伙企业盈亏能相抵吗?】问:墨子老师 , 您好!我个人同时为两个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 请问我在申报经营所得的时候两家企业的盈亏能互抵吗?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00]91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 , 企业的年度亏损 , 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 , 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 , 允许逐年延续弥补 , 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 , 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