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通报“执行异议”案件:七成诉讼涉及房产


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通报“执行异议”案件:七成诉讼涉及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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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已经审理结束 , 进入执行阶段 , 突然有一个人跳出来说:不能执行!那个房子、车子、股权是我的 。 北京二中院调研发现 , 这种法律界被称之为“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子当中 , 超过7成涉及的是房产 。 借名买房的、夫妻共有房产却没有在房产证上登记姓名的人、拿房子抵债的……提起此种诉讼的群体相当广泛 。
今天上午 , 二中院召开网络新闻发布会 , 通报了近年来审理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情况 。 自2018年至今年3月 , 此类案件共有658件 , 其中 , 涉及房产的案件有484件 , 占比73.6%;其余为涉车辆、银行账户、股份等案件 。 法官认为 , 这说明房产仍然是当前最主要的一种财产形态 , 围绕房产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复杂 。
在这484起涉及房产的执行异议案件当中 , 主要牵扯的是房屋买卖、离婚分割财产的问题 , 其中363件是买房 , 其中有一部分还涉及到以房抵债、借名买房的情况 , 另有43件与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被执行、或者夫妻离婚分割财产后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因素有关 。
法官表示 , 从这些案件的特点上可以看出 , 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过程确实充满了不确定性 , 由于开发周期长 , 开发商融资举债进行建设非常普遍 , 一旦被债权人起诉 , 后面好多事情就会变得非常麻烦 。 从被执行人身份来看 , 欠债被执行的债务人中房地产开发商较多 。 不过 , 大多数案外人提起的执行异议最后还是败诉了 。 主要原因是:购房人没有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 , 或者合同签订时间是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后(59件);没有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合法占有房屋(156件);未能证明已经支付购房款(54件) 。
此外 , 其他原因还包括:法院认定案外人的权利不能对抗对房屋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夫妻涉嫌通过离婚分割财产恶意躲避债务;借名购房等隐名权利人不能证明权利真实性的;购房人采取以房抵债取得房屋 , 或者购买经济适用房等限售房屋 , 在购房时明知存在交易风险等 。
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 买套房子都是一个家庭非常大的事儿 , 但是买房交易流程环节复杂 , 交易周期很长 , 随着时间加长 , 其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就越来越高 。 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过度融资建设、高负债运转 , 或者二手房卖房人陷入债务纠纷 , 都非常容易导致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 , 使得不知情而正在与他们进行交易的买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 有的案件当中 , 甚至还存在卖房人恶意将已经出卖的房屋又抵押出去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