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内装产业运营」建筑业的未来趋势“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

住建部发布《关于工程总承包项目和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明确总承包单位的地位 。
1.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
对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 , 在施工许可证及其申请表中增加“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栏目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确定设计、施工单位 , 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 。
对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承担分包工作 , 且已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 ,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要求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 , 也不得将上述要求作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 。 也就是说 , 此次的调整从程序上进一步明确了总承包单位的地位和对于建设单位的排他性 。
2.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对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 应严格执行《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 ,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
该条针对的是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 依法通过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确定供应商的政府釆购建设工程项目 , 符合《建筑法》规定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条件的 , 应当颁发施工许可证 , 不应当以未进入有形巿场进行招标为由拒绝颁发施工许可证 。
「装配式内装产业运营」建筑业的未来趋势“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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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 以及
2019年12月2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简称《总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办法》的出台 , 预示我国工程总承包市场步入快熟发展期 。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鼓励施工单位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 , 具有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 , 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2)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 , 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 ,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3)工程总承包单位:
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
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 , 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 ,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 。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
4)招投标:
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 , 有任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 , 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 , 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 , 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
5)项目发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