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网课侵权很严重,“闲鱼”卖课件声称“依托北师大”

“互联网+教育”打破了时空限制、拓展了学习渠道 , 成为了教育行业的宠儿 。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各大中小学、教育培训机构无法正常线下授课 , “网课”更加风靡 。 然而 , 海淀法院16日发布调研和典型案例显示 , “互联网+教育”已经成为著作权侵权的重灾区 , 案件逐年上升 , 且增幅明显 。
「北京日报客户端」网课侵权很严重,“闲鱼”卖课件声称“依托北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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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增幅明显
“闲鱼”卖题赔偿2万多元
“知识付费”已经广为大众接受 , 但对于“学习过”的知识 , 能不能“二次利用”?
管某就是这样想的 , 他通过淘宝购买了试听课程 , 后在“闲鱼”出售该课程的讲义和视频 。
对此 , 课程的制作和发布者姜某提起了诉讼 。
姜某说 , 自己是从事国际汉语教师资格面试的教师 , 所售课程是完整的教学体系 , 可以对考生提供相关课程和经验帮助 。 姜某认为管某的行为导致其重大损失 。
管某认为 , 涉案教学课程是根据教材和真题总结形成的考试类型的辅导内容 , 传授的技巧和方法独创性较低 。 而且 , 自己已经向姜某当面致歉 , 且因销售量低、获利甚微 , 希望取得姜某的谅解 。
法院最终认定管某侵权 , 根据案情酌情判定管某赔偿姜某经济损失1.5万元及维权支出8000元 。
“北师大”打假获赔40余万元
如今不少教育机构为了体现师资力量、吸引客户 , 还会打着知名高校的幌子 , 这种“搭便车”的行为也是法律禁止的!
北京师范大学就推出了“清尘计划”行动 , 专门打击这种合作办学等冒名侵权行为 。
北师大诉称 , 北京某教育公司在简介中宣称“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厚的优质教育资源”;虚假宣传其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结业证书”等;且在培训班现场悬挂的图标、结业仪式、合影照片上 , 均冠以“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或研修班”字样 , 系通过虚假的商业宣传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法院认为 , 双方虽有合作 , 但并不意味着被告公司可以在其未合作的培训班招生宣传中 , 使用与北师大相关的用语 , 否则容易误导公众 。 法院认定被告公司构成虚假宣传 , 须赔偿北师大经济损失40余万元 。
一审宣判后 , 被告公司提起上诉 , 二审维持了原判 。
“微博课堂”原来不是“微博”开的
想让自己的“网课”打开知名度 , 一个好名字必不可少 , 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干脆“拿来主义” 。 这也容易造成侵权 。
新浪公司和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称 , 其分别享有“微博”等文字及图文商标专用权 , 杭州天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 , 在其共同经营的“微博课堂”网站及“微博课堂”微信公众号中使用“微博课堂”作为名称 , 开展相关商业活动 。 二被告使用与涉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 侵害了微梦公司、新浪公司的涉案商标权 。 同时 , 二被告还在涉案网站中仿冒了微梦公司的名称 , 并进行虚假宣传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最终 , 法院认定被告方侵害了原告的涉案商标权 , 同时 , 构成仿冒及虚假宣传 , 判令其赔偿微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031650元 , 赔偿新浪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981650元 。
法院调研:同案往往涉及线上线下多种侵权行为
据海淀法院统计 , 近三年来 , 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年都以超过40%的增量迅速增长 , 去年 , 法院受理数量达到了413件 。
其中 , 维权主体以辖区内拥有较高知名度的教育培训机构、各类出版社、高校、教育类加盟企业为主;被诉主体则往往为小微企业或个人 。
而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 , 同案往往涉及线上线下多种被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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