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人■福建一起涉42人重大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被判刑25年

新华社福州4月15日电(采访人员 邓倩倩)据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消息 , 近日 , 该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 首要分子陈某洪被判刑25年 , 其余40余名被告人被判刑19年至1年5个月不等 。
2014年以来 , 被告人陈某洪、庄某坚伙同庄某海(已死亡)在泉州市泉港区、丰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宇川公司”“方卓公司”“大路公司”“若亚方舟公司”为依托 , 长期以来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以黑护商 , 通过违法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 并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处理民事纠纷 。
经审理查明 , 该组织以“零首付购车”为幌子 , 吸引客户购车 , 流水化伪造贷款材料 , 虚增车辆价值骗取银行贷款;并跨全国多省抢劫、盗窃车辆 , 谎称受银行委托拉车 , 迷惑侦查 , 逃避法律追究 。案发后 , 造成银行贷款本金损失43249932.76元 , 大部分涉案车辆未追回 。
因案情重大复杂 , 该案启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模式 , 召开3天的庭前会议 , 庭审持续了10天 。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法院依法认定陈某洪等4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 , 数罪并罚 。
【42人■福建一起涉42人重大涉黑案宣判 “黑老大”被判刑25年】因该案涉案人数较多 , 疫情防控期间 , 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托云审判信息平台 , 通过审判法庭与石狮、晋江看守所多地远程连线、音视频交互传输等方式对重大黑恶案件公开宣判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