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贵阳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贵阳4月1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白皓)贵阳市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期出台的疫情防控期间提供法治保障支持民营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依法严厉打击在疫情防控期间帮扶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贪污、挪用、骗取为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而划拨的专项资金、专项补助或相关款物,严厉打击向企业销售伪劣防疫物资等各类犯罪行为。
意见要求准确行使检察裁量权,避免涉案民营企业因案件办理陷入经营困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企业经营者,或者是对企业发展具有关键作用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而且确实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适用缓刑的依法建议法院适用缓刑,最大程度防止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对于因疫情影响律师在场难以保障的,可以通过充分利用远程音视频、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
【 [依法]贵阳检察机关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贵阳市检察机关同时要求创造性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重点办理因疫情影响引发的税收征管、行政处罚、工伤认定及赔偿等行政争议案件或因过度管控阻碍民营企业人员返岗的情形。探索监督形式,帮助化解民营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行政争议矛盾,为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条件。
贵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办公室主任谭虎介绍,2020年贵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严惩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公平竞争的各类犯罪行为,同时对涉案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严格把握批准逮捕条件,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财产慎重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
“重点监督不该立案而立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妨害民营企业产权保护的情形。”谭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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