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刚刚!根据最新疫情变化,哈尔滨实施疫情管控六项措施!

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14天全封闭管理
居住居民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继续实行原登记制度
12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疫情变化,哈市实施六项措施,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输入管理:
境外入哈、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管控措施
哈市要求,严把前端关口,与边检、海关、航空、铁路等部门建立情报互通机制,精准掌握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到哈人员信息。在机场、铁路集中力量设立前端卡口,对国际航班入境人员就地实施14天医学隔离观察;对国内航班和火车站、公路客运站落地人员,按照测温、扫码、登记和尖兵核查身份、轨迹信息等流程,切实做好各项核查工作,有效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隔离措施,确保所有入哈重点人员全掌控、不漏管。
同时,对境外入哈、国内疫情重点地区入哈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的管控措施,做到凡进必检、不漏一人、万无一失。
此外,国内疫情重点地区解除通道管控的第一个14天内进入哈市人员要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确有特殊情况的,经严格评估后,可居家隔离,并全部进行核酸检测。第一个14天结束后,视疫情变化再作调整。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执行。
入门管理:
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
实行为期14天全封闭管理
居住居民全部进行核酸检测
哈市强化社区(村屯)包保,进一步发挥社区(村屯)干部、网格长、楼长、单元长“守门员”作用,切实守好社区门、村屯门、企业门,入门必须测温、扫龙江健康码、戴口罩。要发挥社区(村屯)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做好开放式老旧小区管控工作,尽快适应由封闭式管理向流动式管理方式转变。
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楼栋单元,实行为期14天(自封闭之日计算)的全封闭管理。在其住处显著位置设立标识牌,设置警戒线,严禁人员出入,被封控人员生活必需品由所在村或社区按有关规定保障。对居住居民全部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IgM和IgG)检测”。
哈市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利用各种渠道,向哈籍境外人员宣讲政策,组织引导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哈人员先行申报有关情况,入哈后主动向单位或社区申报登记。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入住场所要加强监管,建立登记报告制度,所在区县(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日常管控,督促宾馆、酒店做好相关报告工作,坚决守住最后一公里。各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和入哈人员所属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对不报、瞒报、迟报和不如实上报的,要追究相关外来人员和所属地区及单位责任。同时,规范群众举报制度,统一全市举报奖励标准,凡举报查证属实的、未曾登记掌握的,每人给予奖励2000元,并为其保密。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奖励最先举报者。
强化医院和药店管理:
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继续实行原登记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度,特别是发热门诊要发挥其及时发现的“哨点”作用,第一时间对可疑病例进行收治隔离,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流向社会的传染途径,对拒诊等失职渎职的要追究责任、严厉查处。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防护措施,加强医院防护流程管理,科学合理分诊、分流就医人员和护理人员,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做好医务人员防护,坚决防止出现院内医务人员和住院患者交叉感染。
所有药店对前来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的人员,继续实行原登记制度。按照应收尽收、应治尽治的原则,围绕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强科研攻关,科学制定诊疗方案,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和技术力量,做好患者救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