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安徽融入长三角步伐加快( 二 )


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改善。2019年1月份至11月份,41座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皖浙两省签署共建新安江—千岛湖生态补偿试验区合作意向书。沪苏浙皖联合制定《长三角地区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和《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标准协调统一工作备忘录》,组建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协作专家委员会。
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稳步推进。医疗养老、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共享正在进一步扩大。
多层次多领域对接
2020年是国家规划纲要及安徽行动计划全面进入施工期的关键年,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谋划年。安徽将全面实施国家规划纲要、“三个清单”及《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与沪苏浙合作事项,聚力推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建设取得示范化成果和标杆性进度。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长三角处负责同志告诉采访人员,落实做细《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安徽省将抓好五个方面:抓细工作台账。坚持以项目化清单化推动一体化,制定实施“两计划三清单”。两计划,围绕安徽行动计划、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分别制定2020年工作要点;三清单,落实国家“三个清单”,实施安徽省近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清单;抓实项目载体。坚持以项目建设推动一体化发展,深化项目合作。加快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项目库。筛选一批省级重大项目,定期调度,重点推进。抓深合作机制。
按照“等高、精准、重点”三个对接的要求,安徽完善省级、市级、园区长效对接机制。建立长三角一体化重点工作调度系统和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跟踪调度重大事项进展,及时掌握一体化发展动态。强化评估考核,研究制定考核评估细则,适时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