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钓鱼人深恶痛绝的电鱼,能否执行《刑法》114和115条


刑法|钓鱼人深恶痛绝的电鱼,能否执行《刑法》114和1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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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钓鱼人深恶痛绝的电鱼,能否执行《刑法》114和115条
禁渔令的落地执行 , 让我们钓友很困惑 , 虽说允许休闲垂钓 , 但是哪里还有鱼钓 , 哪里还能钓?
最大的罪魁祸首电鱼屡禁不止 , 引用钓友原话:
1、抓一个电毒网的奖励三五千比你干啥都好使 半夜都有人闲得慌出去巡河 , 而且一本万利 。
2、我们这里电鱼网鱼的日夜奋战 , 每条河都搜索十万遍以上 , 你以为河里还有鱼吗?!
3、相比其它的 , 电鱼最为可恨!昨天晚上两艘载有大功率发动机的竹排疯狂的电鱼 , 在我钓位不远处轮翻上阵 , 在岸边用电筒照射示意不要过来都无法去阻止他们 , 简直无法无天 , 太可怕了!
4、一些外地人 , 专业性的小船电鱼 , 在晚上10点到凌晨三点 , 不会叫你发现的 , 像我们舟心 , 都被外来人电光了 , 钓鱼更不用说了 。
5、各位钓友大家新年好!我是陕西省大荔县的一位钓鱼爱好者 , 我们大荔县地处三河交汇之地 , 湿地水域面积也算颇丰 。 但是最近几年很难找到野生钓点 , 抽水抓鱼 , 电鱼 , 网鱼 , 毒鱼 , 使得我们大荔县的野生鱼种资源几乎绝迹 。 尤其是河道 , 渠旁 , 溪流边的钓鱼垃圾污染太严重了 。 敬请有关部门予以重视 。 这是对我们大荔县所有湿地野生动物和水质资源的很好保护 。 同时也请我们的广大钓友自律 , 不随意丢弃垃圾 , 为我们的钓鱼环境留下一方净土 。 谢谢各位钓友的支持 , 理解 。
我带着很大的困惑 , 研读了《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
一、目前执行法律 , 处罚太轻!
【刑法|钓鱼人深恶痛绝的电鱼,能否执行《刑法》114和115条】《渔业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 未经批准使用电力捕鱼 , 在内陆水域处200元至1000元罚款 , 在海洋处500元至3000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 , 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阻碍渔政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二)偷窃、哄抢或者破坏渔具、渔船、渔获物的 。
二、是否能执行以下法律?希望法律专家钓友出谋划策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 , 安装、使用电网的 , 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刑法》 第114条和115条
以其他危险方法 (私拉电网和使用高压工具狩猎属于此类情形)危害公共安全的 , 给不特定的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危险的 , 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 , 即使没有造成损害后果 , 也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过失犯罪的 , 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 ,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钓鱼人深恶痛绝的电鱼 , 能否执行《刑法》114和11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