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北京市关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二 )


安徽地区


2021年1月20日,安徽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442元,2021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公布2020年安徽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2683元 。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城乡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试点的实施方案》(皖高发〔2019〕112号),自即日起,安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9442元/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新标准22683元/年计算 。
陕西地区

2021年1月20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68元/年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陕西省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中城镇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适用的意见(试行)》,从即日起,陕西地区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37868元/年的新标准计算 。
山东地区

2021年1月19日,山东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山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726元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城乡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即日起,山东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含海事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43726元/年计算 。
湖北地区

2021年1月19日,湖北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湖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06元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城乡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鄂高法(2019)158号),自即日起,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6706元/年计算 。
湖南地区

2021年1月19日,湖南省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湖南省居民收支情况,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698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8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74元 。湖南省长沙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等地区已试行按照湖南省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伤残/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即日起,已试点统一赔偿标准的湖南省长沙、常德、岳阳、郴州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伤残/死亡赔偿,按新标准41698元/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新标准26796元计算 。
江西地区


2021年1月20日,江西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8556元 。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城乡人身损害统一赔偿标准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江西高法(2020)45号),从即日起,江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8556元/年计算 。
贵州地区

2021年1月20日,贵州省统计局公布了2020年贵州居民收入数据,其中2020年贵州省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096元/年和11642元/年 。贵州省的一些市县,比如六盘水市,已经尝试过同价生活 。即日起,六盘水市及其他地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新标准36096元/年计算 。
四川地区



2021年1月21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2020年四川居民收入数据,其中,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53元,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29元 。目前,四川省成都市、遂宁市、宜宾市、阿坝州(试点地区: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小金县、若尔盖县、茂县人民法院)等部分地区已试行按四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伤残/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 。即日起,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新标准计算,其中成都、遂宁、宜宾、阿坝(试点地区:阿坝中院和小金县、若尔盖县、茂县人民法院)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新标准38253元/年计算 。
黑龙江地区


2021年1月21日,黑龙江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15元 。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黑高法〔2019〕241号),即日起,黑龙江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1115元/年计算 。
海南地区


2021年1月21日,海南省统计局公布,2020年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097元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全省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赔偿标准的意见(试行)》,从即日起,海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7097元/年计算 。
河南地区


2021年1月20日,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队公布,202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50.34元,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支出20644.9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07.93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支出12201.10元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自即日起,河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新标准34750.34元/年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新标准20644.91元/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