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好消息!辽宁企业职工可领这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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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均可申领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其中,高级技师(一级)补贴5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近日,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详细规定了申领的条件、标准等。按照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下简称“参保缴费满1年”),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或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以下简称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其他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资金从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但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补贴直补企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时间为职业资格证书核发时间,具体指2019年7月3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且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由本人或所在企业统一代职工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领培训补贴。其中,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补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由企业在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申领培训补贴。该部分职工不含参保缴费满1年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