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报考全日制大专 全日制普通高校( 二 )


第十七条综合改革各省高考考生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 。外省考生须符合其专业志愿的类别要求 。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藏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学生 。
第十九条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日本立命馆大学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大连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 。相关招生专业和普通专业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
第二十条大连理工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理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联合办学项目 。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大连理工大学相关专业,白俄罗斯国立大学联合学院,统一代码招生 。具体情况以各省公布为准 。
第二十一条学生保送、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港澳台侨等特殊类别招生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2021年发布的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 。盘锦校区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执行 。
第二十三条主校区英语专业【含英语、翻译】、日语、俄语专业和盘锦校区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如果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语考试,必须参加并取得合格成绩 。语言密集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开发区校区和盘锦校区相关专业,由于教学特点和要求,非英语语言考生要慎重报考 。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与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联合项目中的大部分课程均采用英语授课和考核 。英语水平不高的考生要慎重申请 。
第二十四条建筑学专业需要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没有美术基础的考生要慎重报考 。
第二十五条按强基计划、艺术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招生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中学推荐的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录取后不得转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 。
第四章招生登记和审核
第二十六条大连理工大学立命馆大学微电子学院、软件学院、国际信息与软件学院的主校区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学生到大连金普新区土墙路321号报到 。其他系(院)学生到大连市宫铃路2号报到 。被盘锦校区(含大连理工大学莱斯特国际学院)录取的学生到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大公路2号报到 。
第二十七条入学后三个月内,我校将根据录取要求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查 。入学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达不到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含高考体检和录取复检)中作弊的,取消录取资格 。专业有限的会进行专业调剂 。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审,重点是享受高考加分的新生、通过相关专项计划录取的农村和贫困地区新生的入学资格复审,艺术、运动训练和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新生的入学专业复审 。凡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冒名顶替招生以及未按规定公示相关资格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新生,一律取消学籍,并报有关部门查处问责 。
第五章毕业证书及费用的收取和退还
第二十九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准予毕业,授予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授予大连理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
第三十条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相关具体收费标准由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
第三十一条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退还剩余学费 。
第六章激励和保障机制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了有力完善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健康人格发展的激励机制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保障机制 。在激励机制上,有国内外团体和个人捐赠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专项奖学金;在保障机制上,有国家助学贷款,有勤工俭学,有国家、学校、社会爱心组织和个人设立的临时困难补助和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