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量化评分实施管理细则( 三 )


5、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排年级前10名者,加25分,11~40名者,加20分,41~80名者,加15分,81~120名者,加10分,121~150名者,加5分 。
6、月考、期中、期末考试中,语数英物化五科分居年级第一、第二,第三者奖10分、5分、3分 。
7、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进步5名以上者,按照 5 名为一档,每档以 2分递增奖分 。
8、每两周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情况者(特殊情况例外),加 10 分;连续三周无迟到、早退、旷课、请假情况者(特殊情况例外),加 15 分 。
9、每三周作业质量好,无缺交、迟交、抄袭行为发生,加10分 。
10、每周的卫生评比位于年级第一、第二,第三名,本值日小组的同学每人加6分、4分、2分,组长加7分、5分、3分 。
11、每周的纪律评比位于年级第一、第二,第三名,无违纪现象的同学每人加6分、4分、2分,无违纪的班干部及当月值日班长每人另加7分、5分、3分(不累计加分) 。
三、补充说明:
本细则经全体班委会讨论通过,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同学意见不断修正,以期达到更好地管理班级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