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北京法官“无接触式”耐心调解 19名劳动者的工资有了着落

整整7个小时 , 一批又一批的劳动者完成了在线调解 。 最终 , 来自北京、山东、山西、河北、广东5省市的19名劳动者与老东家均达成协议 , 共计38.8万余元的工资有了着落 。 2日 , 海淀法院公布了该案 。
『劳动者』北京法官“无接触式”耐心调解 19名劳动者的工资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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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当事人确认调解协议
说起这桩案件 , 承办法官龚莉婷用“磨破嘴”来形容 。 原告公司去年把19名劳动者诉至法院 , 请求判决无需支付他们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共计388485元 。 收案后 , 龚莉婷便展开调解工作 , 但原告公司态度坚决 , 不同意调解 , 并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告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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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沟通调解方案
申请追加的被告为仲裁阶段另一被申请人 , 是原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被告19名劳动者均与该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署《协商解除协议书》 , 约定该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之前支付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报销款等款项;若该子公司在赔偿过程中出现任何无法向员工正常赔偿的情况 , 母公司对承诺款项承担全额赔偿 。
原告公司认为 , 子公司的上述承诺违反了公司章程 , 应属无效 , 要由子公司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
经过进一步了解 , 法官得知子公司已经不实际经营 , 不具备偿付能力 , 向其邮寄及现场送达追加被告通知书均未果 。 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
对于劳动者而言 , 工资“事关重大” , 屡次询问法院案件后续进展情况 , 一度情绪十分激动 。
龚莉婷在做好安抚工作的同时 , 积极与原告公司沟通调解方案 。
“对于你们公司这种情况 , 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有着规定……”龚莉婷告诉原告公司代理人 , 本案中 , 原告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劳动者提供担保 , 属于“即便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没有公司机关决议 , 也应当认定担保合同符合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 合同有效”情况 。 因此 , 即使追加子公司正常审理 , 若判决二公司共同向劳动者支付款项 , 最终也只能执行到母公司的账户 。
“而且 , 目前无法向子公司送达诉讼材料 , 如正常开庭则需要公告送达 , 会浪费大量时间 , 致使双方矛盾不断激化 。 从双方利益考量 , 我建议本案还是通过调解解决为最佳方案 。 ”经过龚莉婷几番沟通 , 原告公司终于同意调解 , 提出的支付方案也获得了劳动者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