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重磅!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最新版公布!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

四川在线采访人员 李丹
采访人员3月30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两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高等院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通知明确:《防控指南(第二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四川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川教函〔2020〕38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其中,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学校开学(园)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开学(园)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临时)隔离室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等工作,做好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开学(园)后开展晨午(晚)检,落实报告制度;禁止校园外无关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错时错峰就餐。对外地返校返园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返园。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
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
【 『指南』重磅!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指南最新版公布!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第二版)
一、总体原则
(一)防控原则与适用范围
1.防控原则。科学防治、依法管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医教联控,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
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
各类儿童青少年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使用。
(二)分区分级实施防控
1.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学校开学(园)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开学(园)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临时)隔离室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等工作,做好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开学(园)后开展晨午(晚)检,落实报告制度;禁止校园外无关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错时错峰就餐。对外地返校返园师生员工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返园。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
2.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推迟学校开学(园)复课时间,合理开展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做好开学前人员排查,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3.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学校严格采取停课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大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力度。对师生员工进行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进一步强化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教育主管、卫生健康监管、学校主体、师生员工及家长全力配合的力量,阻断疫情在学校的传播。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指南。督促检查本区域内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南,指导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障方案有效实施,指导学校做好在校师生防控制度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当地疾控机构、新冠肺炎定点医院、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等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卫生应急处置指导,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含经培训的乡镇社区公共卫生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已开学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师生健康服务工作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予以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