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这些优惠政策

4月1日 , 在石家庄市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 , 石家庄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国进答采访人员问 , 针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和对于非税收入 , 税务部门主要有以下优惠政策:
『燕赵都市报』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这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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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复工复产、支持小规模纳税人 , 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该公告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 , 除湖北省外 ,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 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该项优惠政策惠及石家庄大约36万户(全市户数)小规模纳税人 。 目前石家庄各级税务机关正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 , 确保该项政策落实到位 。
对于非税收入优惠政策主要有:1、自2020年1月1日起 ,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 , 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 ,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2、自2020年1月1日起 ,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 , 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 , 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 , 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燕赵都市报』石家庄: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这些优惠政策】(燕都融媒体采访人员李会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