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风险管理权重加大,强化正向激励,券商评级规定再迎修订( 二 )


针对证券公司被证券期货行业自律组织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 , 《征求意见稿》中还进一步新增规定 , 证券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证券分析师、投资主办人等主要业务人员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被直接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时 , 按相应原则减半扣分 。
与此同时 , 《征求意见稿》还补充了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被实施行政处罚预先告知或者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在从事与自身证券业务相关活动中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业以及证券公司被其他监管部门或者行政机实施行政处罚 , 且相关事项涉及证券业务的扣分标准 。
如证券公司在评价期内被实施行政处罚预先告知或者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且事实情节基本清晰 , 在评价期外被实施行政处罚预先告知或者被实施限制业务活动等重大行政监管措施预先告知 , 反映出公司在上述评价指标方面存在问题的 , 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对相应的具体评价标准进行扣分 , 合计扣2分 。
证券公司被其他监管部门或者行政机实施行政处罚 , 且相关事项涉及证券业务 , 反映出公司在上述评价指标方面存在问题的 , 具体扣分标准由监管部门根据公司违法违规程度确定 。
加大正向激励效应
据采访人员了解 , 《征求意见稿》加大了正向激励效应 , 并明确证券公司市场竞争力主要根据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 。
具体来看 , 其加分项因子分别包括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排名;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承销与保荐、财务顾问业务收入排名;证券公司上一年度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证券公司上一年度机构客户服务收入排名;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排名以及证券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证券公司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首先 , 《征求意见稿》取消了营业收入排名这一规模指标 , 并对当下行业中的证券经纪、承销保荐及资产管理业务 , 由“前5名、前10名、前20名分别加2分、1分、0.5分” , 调整为“前5名、前10名、前20名、行业中位数以上分别加3分、2分、1分、0.5分” 。
【经济观察报■风险管理权重加大,强化正向激励,券商评级规定再迎修订】此外 , 对公司机构客户服务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比例 , 境外子公司证券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40%、30%、20%时 , 由分别加2分、1分、0.5分 , 改为对应加3分、2分、1分 。 由公司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或者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指标 , 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时加2分、1分、0.5分 , 改为位于行业前5名、前10名、前20名、中位数以上且投入金额位于行业中位数以上的 , 对应加3分、2分、1分、0.5分 。
值得关注的是 , 本次《征求意见稿》取消了“净资本收益率排名”、“成本管理能力排名”及“营业收入排名”加分指标 , 增设了“净资产收益率排名”指标 , 两项合规风控人员保障的量化评价指标 , 及一项风控指标(当公司风险管理实现全面覆盖境内外子公司、各项业务数据逐日系统化采集、各类风险控制指标T+1日计量与报告、自营账户风险指标实时系统化监测时 , 加1分) 。
业内人士表示 , 进一步强化合规风控 , 引导行业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 是此次券商评级修订所期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