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中国小康网]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最高罚款20倍,广东通过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小康》·中国小康网]非法食用野生动物最高罚款20倍,广东通过新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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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现场 。 图/胡妍
中国小康网讯采访人员胡妍通讯员任宣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3月31日经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 将于5月1日起施行 。 《条例》以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为导向 , 扩大保护管理范围 , 加强非法捕猎、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惩罚力度 。 其中非法食用野生动物者 , 最高可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 。
此次通过的《条例》明确规定 ,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 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 ,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 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
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从保护的角度对三大类(国家重点、省重点、“三有”)野生动物的保护作出规定 。 《条例》将保护的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 , 明确禁止捕猎、禁止交易、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范围 。
广东省是野生动物资源大省 , 是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 , 做好栖息地保护十分重要 。 《条例》在第二章增加区域保护的相关内容 , 明确省人民政府依法划定自然保护区域 , 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对不具备划定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 , 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形式予以保护;明确将国家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自然保护地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郊野公园、植物园、城市公园以及其他重要栖息地或者生态廊道 , 列为禁猎区 。
人工繁育、人工饲养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 , 挽救珍贵、濒危物种的一种重要手段 。 《条例》完善了人工繁育制度 , 补充了对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 , 实行了更为严格规范的管理 , 明确了人工繁育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 , 不得破坏野外种群资源;人工繁育单位应当具备相应条件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 , 根据不同物种生物学特性分类分区饲养 , 不得混养 , 不得虐待野生动物;出售和非实用性利用列入人工繁育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 , 应当提供合法来源证明 。
全面禁食 , 加大处罚
在禁食环节 , 《条例》用专章予以全面规范 , 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 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 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 这与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决定保持一致 。 《条例》还对餐饮单位作出细化规定 , 对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购买、储存、加工、出售或者提供来料加工服务 , 不得用其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招牌或者菜谱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为使用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提供推介、点餐、配送或者其他服务 。
《条例》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 , 在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基础上予以加重处罚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表示 , 在征求条例修改意见过程中 , 有意见认为对违法食用者的处罚过轻 。 条例修改后规定 , 对非法食用野生动物的 , 最高可以罚到其价值的二十倍 , 比征求意见稿确定数额的罚款更严更重 , 更能体现过罚相当的原则 。
对合法养殖农户进行调整、补偿
对因《条例》受到影响的养殖农户 , 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表示 , 广东已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养殖户的诉求 , 积极争取将一些人工繁育技术成熟 , 传统上用于食用的有关物种纳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等目录;组织有关专家专题研究养殖户调整转型、评估野生动物退出处置机制 , 为后续分类分期妥善处置和补偿提供依据 。 对于合法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退出的补偿问题 , 根据全国人大《决定》的规定 , 地方政府要负起主体责任 , 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 ,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对以人工繁育为名从事违法猎捕、收购野外资源的 , 要依法予以处理 。 目前 , 省里已要求各地政府切实做好养殖户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存栏数量的摸底排查和核实工作;部分市县先行先试 , 如肇庆市、河源的东源县已组织开展补偿试点和退出处置相关工作 。 近期 , 省里将研究出台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 , 指导市、县开展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