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中国发布丨北京拟强化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违者加重处罚

中国网3月26日讯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今日召开,审议《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提出,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强化了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草案》规定,北京市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食用以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以食用为目的生产、经营、运输、寄递列入名录的野生动物和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以上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为原材料制作的食品。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加重处罚力度。
其中,陆生野生动物具体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列入名录的水生野生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北京市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三有”名录仅包含陆生野生动物,不包含水生野生动物)。
据悉,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月24日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本次《草案》的禁食范围与全国人大决定基本一致。同时,考虑到列入北京市重点保护的17种水生野生动物,目前在北京市水域分布已较为稀少,为加强物种保护、维护区域生态,拟将其拓展列入禁食范围。
此外,对于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和《水产新品种名录》动物的禁食例外性规定,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和全国人大《决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 『国家重点保护』中国发布丨北京拟强化禁止滥食野生动物 违者加重处罚】(编辑:郭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