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局辟谣称副局长未感染新冠,在正常工作( 二 )


虽经重庆江北警方公开辟谣 , 造谣者也被行政拘留 , 但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 。
《刑法》规定 ,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 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 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最高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就在一个月前的1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施行 , 这是一部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 , 其中明确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 , 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 , 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 , 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 , 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 , 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
【内蒙古能源局辟谣称副局长未感染新冠,在正常工作】但从现实中来看 , 各地对流调信息泄露等违法行为处罚不严 , 地方执法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多地人员流调信息泄露后 , 公安机关称已介入调查 , 却都陷入了不了了之的怪圈 , 至今没有公开处罚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