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清朝一个府上百万人,知府需要多少下属,才能管得过来?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人口数量增长较快的王朝,巅峰时期达到4.36亿人。按照数据统计,清朝在人口鼎盛时期,一个府的人口数量,都突破百万级别。
当然,这里所有的并非是所有地区。在一些人口较少的府,可能只维持在几十万人口左右。比较典型的是可以参考下面这张图的人口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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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府长官,知府身上有极重的任务。他们是朝廷与地方的纽带,上秉向州县继承传达朝廷政令,下抚辖区官员百姓,保证完成朝廷任务。每年知府都要督抚辖区内的官吏,及时上缴钱粮赋税。
知县会把收缴上来的钱粮清点后,交纳知府。同时把那些没有及时缴纳赋税的乡绅名单上报知府,由知府上报总督、巡抚处理。当然,如果知府随意摊派赋税徭役,州县官员也可以上报督抚弹劾革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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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征收钱粮,知府还需要维护辖区内治安,确保民众不造反。对一些刑事诉讼案件进行审判,在辖区内推行教化,开办府学科举等。
跟任务相比,朝廷给知府委派的繁重任务相比,知府衙门的官员数量并不算多。按照规定,同治跟通判是知府的辅佐官。这是清朝的规例,从中央到地方,在主印官旁边都设立有专门的辅佐官。这些辅佐官的官阶,一般都会比主官稍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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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知府的官阶是四品,同知是五品,通判是六品。它们虽然是辅佐官,但并不属于知府的下属,而是协助知府处理公务。同知跟通判的数量并不固定,一般随公务而设,这些公务包括粮运、督捕、海防、水利等,由同知和通判分管。
而在知府衙门的内部机构中,还有府堂、经历司、照磨所和司狱司。这些机构都设有专门的官职,用来协助知府办事。具体而言,经历司主要是处理公文,设有一个正八品的经历;照磨所主要是对已经印刷好的文书再次进行检阅,看看过去那些失误的地方有没有修改。
【 「辖区内」清朝一个府上百万人,知府需要多少下属,才能管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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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修改,相关人员就要受罚。清朝是一个以文书推动公务的制度,对文书极为重视。照磨所设立从九品照磨一人;司狱司掌管监狱囚犯等失误,设立从九品狱司一人。府堂属于处理各项事务的机构,里面设立的都是一些小官吏,人数不多,但不固定。
除了内部机构,知府衙门下属机构还有宣课司、税课司、仓等,分别设立大使,掌管税收仓库。这些大使的人数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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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辖区内,还设有儒学、医学、阴阳学、僧纲司、道纪司,这些机构一共七人担任,但是官阶更低,只有僧纲司和道纪司的都纲、都纪是从九品,其余都是不入流的官职,连品级都没有。不过,知府衙门的下属机构,会根据各地情况增减,所以并不固定,官员数量也不确定。
而在知府衙门以下,知府还有州县衙门的官员。当然,知府对他们主要是以公文进行催促。不过,州县正式官员的数量,也不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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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朝廷规定的繁重任务,跟官员数量,以及知府的精力相比,知府肯定很难完成规定公务。而事实上,在知府身边,还有一些人虽然没有官员身份,却同样会帮助知府,处理公务,甚至是私人事务。
在知府衙门后,日常办公的还有各房衙役胥吏,这些衙役胥吏分别归属吏、户、礼、兵、刑、工六房,以及铺长房、承发房,一些地方还会根据设立漕、马房等。这些衙役书吏因为没有官职,所以没有朝廷俸禄和工食银,只能依靠各种纸笔费、抄写费、饭食费,以及各种灰色收入赚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