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神开股份股东映业文化两任实控人信披违规吃警示函( 二 )


以下是原文:
关于对陈春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陈春来: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开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 , 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业祥投资”)持有神开股份13.07%的股份;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映业文化”)持有神开股份6.93%的股份 , 并通过与业祥投资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取得神开股份13.0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 合计可以实际支配的神开股份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0% 。
经查 , 2019年9月2日 , 你、蒋富作为映业文化的股东 , 分别与谷墨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约定将你持有的52%映业文化股权、蒋富持有的12%映业文化股权转让给谷墨海 。 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于2019年9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神开股份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映业文化关于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 并于12月7日予以披露 。 你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直至2020年2月26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0年3月19日
关于对谷墨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谷墨海: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神开股份”)2018年年报显示 , 上海业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业祥投资”)持有神开股份13.07%的股份;四川映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映业文化”)持有神开股份6.93%的股份 , 并通过与业祥投资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取得神开股份13.07%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 合计可以实际支配的神开股份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0% 。
经查 , 2019年9月2日 , 映业文化股东陈春来、蒋富分别与你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 约定将持有的合计64%映业文化股权转让给你 。 上述股权变更事项已于2019年9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 神开股份于2019年12月6日收到映业文化关于上述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 , 并于12月7日予以披露 。 你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 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 直至2019年12月24日才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中国网财经@神开股份股东映业文化两任实控人信披违规吃警示函】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