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婚姻法民法典司法解释( 二 )


第19条《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
受到胁迫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不适用《民法典》第152条第2款 。
《民法通则》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的「婚姻无效或无效」,是指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的婚姻,如经法律确认或撤销,婚姻自开始就不受法律保护 。
第2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撤销婚姻关系的,应当将判决生效的判决寄交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构 。
第22条婚姻关系经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有方式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一方拥有 。
【情感|婚姻法民法典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