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广西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科学戴口罩 , 对于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预防作用 , 既保护自己 , 又有益于公众健康 。 为引导公众科学戴口罩 , 结合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实际 , 提出以下指引 。
一、普通公众
(一)居家、户外 , 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 。
防护建议:不戴口罩 。
(二)处于人员密集场所 , 如办公、购物、餐厅、会议室、车间等;或乘坐厢式电梯、公共交通工具等 。
防护建议: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 1 米)时戴口罩 。
(三)对于咳嗽或打喷嚏等感冒症状者;对于与居家隔离、出院康复人员共同生活的人员 。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传染病』广西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
本文插图
二、特定场所人员
(一)处于人员密集的医院、汽车站、火车站、地铁站、机场、超市、餐馆、公共交通工具以及社区和单位进出口等场所 。
防护建议: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二)在监狱、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 以及学校的教室、工地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
防护建议:应随身备用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 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 1 米)— 3 —时戴口罩 。
三、重点人员
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 KN95/N95 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
四、职业暴露人员
(一)普通门诊、病房等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急诊医务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的行政管理人员、警察、保安、保洁等 。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 。
【『传染病』广西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二)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 ICU工作的人员;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
(三)从事呼吸道标本采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 , 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 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 P100 防颗粒物过滤元件 , 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 , 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
五、使用注意事项
(一)呼吸防护用品包括口罩和面具 , 佩戴前、脱除后应洗手 。
(二)佩戴口罩时注意正反和上下 , 口罩应遮盖口鼻 , 调整鼻夹至贴合面部 。
(三)佩戴过程中避免用手触摸口罩内外侧 , 应通过摘取两端线绳脱去口罩 。
(四)佩戴多个口罩不能有效增加防护效果 , 反而增加呼吸阻力 , 并可能破坏密合性 。
(五)各种对口罩的清洗、消毒等措施均无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
(六)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 , 可悬挂在洁净、干燥通风处 , 或将其单独放置在清洁、透气的纸袋中 , 累计使用不超过 8 小时 。
(七)职业暴露人员使用口罩不超过 4 小时 , 不可重复使用 。
来源: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