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抢劫1500万逃亡云南,竟成当地成功人士,因同伙自首暴露( 二 )


《刑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 ,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 , 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 , 是主犯 。 陈恂敏在“番禺1500万大劫案”中 , 是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 , 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 , 因此是劫案中的主谋 , 从犯可以从轻处罚 , 但主犯不行 。 2018年10月 , 陈恂敏被依法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不是不报 , 时候未到;时候一到 , 一切都报 。 ”按照陈恂敏的家境和自身能力 , 他原本可以一辈子相安无事 , 但一步棋走错满盘皆输 , 大半辈子都浪费在逃亡中 , 活得还不如一些普通人 , 不过这都是他咎由自取 , 触犯法律就会落到家破人亡这样的结果 , 如果不是他一时贪心 , 又怎么会变成这样呢?
高材生抢劫1500万逃亡云南,竟成当地成功人士,因同伙自首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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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大学生远比90年代多 , 大家经过多年普法教育都很知法懂法 , 不会像陈恂敏一样 , 放弃大好前途去做傻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