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场悟道”,王阳明到底悟出了什么?( 二 )


“格”是“正”,“格物”是“正意之所在”。
这个物不是客观的所在,不是康德的物自身,而是在意向性结构中的意向对象,就是人认识之中的对象。
“龙场悟道”,王阳明到底悟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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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物”格的不是作为客观对象的物,而是作为意向对象的物,是“随事随物”。
格心不是“修心”类的活动,而是在一切实践中不断“正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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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阳明就把“格物”从朱熹的“事物”的方向,内移到了心的方向,类似于现象学的“意向行为”,把格物变成格心之不正,转向了内向性立场。
虽然阳明心学更重视“内”,但并不排“外”,而是认为内重于外。
“外”是实现“内”的必经之路。
晚年的阳明认为,格物也不只是“正念头”,而是把良知之理贯穿在具体活动和实际事物之中的实践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