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北京拟规定:面对暴力,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医务人员」北京拟规定:面对暴力,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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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医院安全秩序 , 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 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 , 今天上午 ,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一审 。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永就规定草案作说明 。
规定草案坚持“小切口”立法 , 全文共三十二条 , 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 同时提出 , 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 , 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监督 。 受到暴力威胁时 , 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 。
草案明确 , 医院是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共场所 , 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威胁、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 , 不得侵犯医务人员人格尊严 。
【「医务人员」北京拟规定:面对暴力,医务人员可回避诊疗】草案提出 , 医院应当履行建立健全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安全防范制度、医疗纠纷风险评估制度 , 设置治安保卫专门机构 , 组织开展日常安全秩序维护工作 , 以及对涉医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五项职责 。
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受到暴力威胁时 , 可以采取避险保护措施 , 回避对就诊人员的诊疗;在不危及就诊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下 , 医院可以暂停诊疗;安全威胁消失后 , 应及时恢复诊疗 。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撰文 | 高枝 张楠
流程编辑: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