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的通知
川办发〔2020〕2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 , 根据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以及全省县(市、区)均为低风险地区的实际 , 为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 , 现将《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印发给你们 , 请抓好贯彻落实 。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全面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 , 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同时 , 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作为重点任务 , 精准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 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四川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低风险县(市、区) , 如有本土新发疫情 , 按《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执行 。 本指南未尽的其他行业以及各类场所 , 可依照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 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
一、重点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一)全面落实属地责任 。 成都市继续落实口岸属地责任 , 对入境人员实施“全流程”健康监测和防控管理 。 各地要坚决落实首站、首诊、首问责任 , 按照“找得到、管得住、服务好”的要求 , 针对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 , 逐一落实管控措施 , 并妥善做好服务保障 。 继续落实精准防控 ,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 , 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
(二)全面做好国际航班疫情防控 。 对入境区域分隔专门通道 , 确保入境旅客有效隔离 。 对来自境外的航班旅客 , 全面做好信息收集、人员排查、体温检测、人员转运、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 确保航空运输、口岸检疫、目的地送达、社区防控无缝对接、闭环运作 , 严防境外疫情高发国家(地区)人员经成都中转到北京 , 严防成都成为境外疫情输入集散地 。
(三)加强铁路等其他交通途径的疫情防控 。 针对转乘火车、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来(返)川的近14天有境外旅居史人员 , 加强主动申报政策宣传 , 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疫情防控责任 , 强化首站负责制 , 严格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 有效堵住入境人员管理漏洞 。
(四)做好人员跨境流动信息报告和安全风险提示 。 完善数据共享、信息通报和入境人员核查等机制 , 严格执行个人、地方、接待方、家庭等报告制度 , 对虚报信息、隐瞒病情的单位(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 提醒公民减少不必要的出入境活动 , 暂停组织出入境旅游业务 。
(五)做好滞留在鄂人员返川工作 。 有人员回流的市(州)要落实属地责任 , 主动加强与湖北方面对接 , 全面掌握滞留在鄂在汉人员信息 , 制定专门方案 , 帮助滞留人员返乡 。 针对湖北省和武汉市来(返)川人员 , 落实全面排查、报告登记和分区分级分类精准管理措施 。
(六)继续做好基层疫情防控 。 及时将入境居家隔离对象纳入社区服务管理范围 , 坚持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 。 宣传普及好“群防快线” , 动员辖区群众主动发现和报告 , 做好社区监测发现及可疑人员排查 , 加强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 , 筑牢基层防控网底 。
(七)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突出环境卫生整治、病媒生物防制和科普宣传等重点 , 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工作环境整洁、社区环境清理、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其他重点场所环境清洁行动 , 倡导定期开展个人卫生清洁和家庭环境大扫除活动 。 引导全民养成勤洗手、多通风等文明生活习惯 。
(八)提倡科学佩戴口罩 。 在居家、户外 , 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的情况下 , 建议不佩戴口罩 。 处于人员密集场所 , 在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应戴口罩 。 办公、会议室等在人员固定且了解情况下可不佩戴口罩 。 避免过度、过当使用口罩 。
二、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九)全力提高复工复产效率 。 组织开展产业链配套协同复工行动 , 打通产供销、人流、物流“堵点”、补上“断点” ,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整体配套、协同复工 。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 , 协调解决企业用工、资金、原材料供应等需求 , 做好法律服务等工作 , 帮助企业稳产满产扩产 。 加大外向型企业帮扶力度 , 加快中欧班列和重点国际货运航班全面恢复 , 努力增加全货机航班和临时包机 , 保障国际供应链物流需求 。
(十)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 认真落实川渝党政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四川省大力推动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2020年工作方案》 , 将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到季度 , 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项目和700个省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 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 加快资金分配下达拨付和新增债券发行 , 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 。
(十一)全面恢复招商引资活动 。 进一步创新线上招商方式 , 有序恢复国内线下招商引资活动 , 做好产业转移承接 , 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 。 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为商务人员往来提供便利 。 创新展会服务模式 , 保障各类经贸活动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