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部门:进出北京的省际道路客运暂不恢复运营( 二 )


有序恢复进出湖北道路客运服务
(四)分步实施省际道路客运恢复工作 。 3月25日零时起 , 可恢复运行进出湖北省除武汉市外其他地区的省际道路客运;4月8日零时起 , 可恢复运行进出武汉市的省际道路客运 。
(五)提供安全便捷的运输服务 。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 , 抓紧开展客车技术状况全面检查 , 及时开展维修维护保养 , 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 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 提升安全、防疫、应急处置能力 。 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恢复客运服务情况 , 并通过联网售票、电子客票、联程运输等方式 , 服务乘客便捷出行 。
强化公路通行保障
(六)分步开展有关人员自驾离鄂离汉 。 3月25日零时起 , 湖北省除武汉市以外其他地区、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可通过自驾离鄂;4月8日零时起 , 持有湖北健康码“绿码”的人员可通过自驾离汉 。 湖北及周边省份公安机关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 , 有序解除离鄂离汉通道管控 。
(七)切实做好公路疏堵保畅 。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特别是湖北省及周边省份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 , 科学研判流量变化情况 , 利用公路沿线情报板、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导航软件等多种方式 , 及时发布公路路况和交通管制等信息 , 引导公众合理选择行驶路线或错峰出行 。 及时增加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 ,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及远端分流等工作 。
全面加强防疫和安全管理
(八)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 。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做好乘客行前体温检测 , 坚决防止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带病出行 , 要组织乘客和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 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提前制定应急运输预案 ,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分区分级科学做好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84号)等要求 , 做好客车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人员防护、车内留观区设置、乘客途中测温、发热乘客移交等防疫工作 。 出入中、高风险区的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和包车要严格将客座率控制在50%以内 。
(九)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管理 。 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源头监管 , 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 选用合格车辆、合格驾驶人进行运输 , 加强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 , 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者接驳运输规定 , 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 公安机关要依法从严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 维护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