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准备暗杀自己的杀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看待?

谢邀。他即便拿着个原子弹,只要他没有着手实施,就是事前防卫,防卫不适时,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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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一般认为举枪瞄准为着手,所以该杀手持枪尾随还是预备状态,也因此杀掉杀手针对的不是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但提问里描述的情况,实际已经用“除此以外没有其他任何办法”来表明法益已经受到现实紧迫的危害,如果按这个归纳结论(而非仅考虑尾随)的话,我认为是构成正当防卫的。所以,和之前的很多问题一样,这个提问实际在法律上一点也不复杂,只是看事实最终怎么认定的问题。提问中的一些假设现实中也很难成立,比如为什么只有立即杀死杀手才能自救,杀伤都不足以达到目标;为什么杀手明明在跟踪,却会被跟踪对象“趁其不备”地近身用刀刺死。矛盾的是这些地方,而不是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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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准备暗杀自己的杀手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怎么看待?】 当一个人在对方并没有真正攻击他或者说还没实施犯罪行为前,就根据预想的杀人场景把对方给提前杀死了,这应该是属于故意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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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杀手尾随他,第二,杀手手里有枪,这已经足够说明杀手打算杀他,已经实施了预备行为,对他生命已经造成了足够的威胁。其次,如你说的,不是他死就是杀手死,那么他杀杀手,所侵害的权益与自己所保护的权益相当,理由正当。正当防卫构成要件全部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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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不属于假想防卫。因为行为人主观并无错误认识。至于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前防卫,要看行为人能否拿出证据证明杀人持枪与杀他有必然联系,当然在实务中证明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相当困难的,所以一般而言会被判定事前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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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确定这是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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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学法的,以下我乱猜的。关键在于认定。比如已经有明确的证据或者可信的推论表明持枪人是要杀害自己的(不然你怎么会去杀他),那么如果没有视频证据或者第三方证人的情况下,你可以说他已经用枪指着你了/有语言威胁并且亮了枪,你感觉到威胁,然后杀了他。要让公诉机关或者法庭相信的话,要具备以下要素。你判断的合理性及证据,对方的动机,你做出反杀的可执行方案(被枪指着的情况下,对方怎么会没有开枪还被你杀掉了?)如果有视频或者证人证实,一个可能尾随你的人,在没有对你做出明确威胁的情况下被你先手杀死了,那么即使他身上有枪,即使他身上有一封杀死你的命令信,只要他没有动手,那你也是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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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防卫,假想防卫。百度一下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