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让你突然明白道理的瞬间?
和好朋友出去吃饭,他看了看手机,突然跟我聊起大学追了他两年多的女孩子。女孩子一进大学校门看见他就来搭讪,要了微信,第二天才发现居然是一个班。女孩子把这叫做缘分。从此他随便去哪儿都能看见这个女孩,他周末窝在寝室沉迷游戏的时候给他买饭,他生病的时候请假去照顾他,各种节日给他送他跟其他朋友提过的礼物,在KTV给他唱情歌,上课坐在他后面 轻轻戳他 在他背上写Love U......像 偶像剧剧情。但现实 这两年他换了三个女朋友,其中不包括这个女孩。这个女孩子就算在他恋爱期间也一直在对他好,他并不是没有拒绝。他一直在拒绝,明确地表达了二十次拒绝,近乎残酷地说 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喜欢你,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女孩子就是不肯放弃,周围的朋友劝她,她哭了闹了,第二天上课又坐到他后面去了。他问我,你说她究竟想要什么呢?等了一会儿 又说:“但她想要的我都给不了她。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因为她对我那么好,我连跟她玩玩的心都不能有,我不能睡这么好的女孩子,糟蹋了她。我愿意把她当妹妹对她好,但她不接受。我拒绝过她,但她不听。她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说实话也不够漂亮,我知道她对我很好,我知道我对不起她,但我也有自己想要的。”我一瞬间想到很多,想了想,让朋友给我看看女孩子的照片。他说 不行啊,我要是今天去了她空间,她又要胡思乱想很久了,她朋友还要来怪我,真的。一会儿,他突然在 班级群里找到了 女孩子和她们室友的合照,给我看。女孩子微胖,齐肩短发 有点油了的空气刘海,短袖T 牛仔裤和有些脏的运动鞋,拉着旁边朋友笑得开心。女孩子笑起来的样子其实蛮可爱的,但我也知道这确实不是朋友喜欢的类型。和朋友认识很多年,他一直就长得好看。以前就经常有女孩子到班门口来看他,我看过他的几封情书,还知道他出去打一场篮球就又会有要联系方式的女孩子出现。他早就被喜欢过很多次了。这个女孩子做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个女孩子做过了,她故意创造的偶遇他早就明白并且毫不在意了,她给出的所有情意他都尽量地逃避开。在她自己都还没有说出来她喜欢他的时候,他就知道了。怎么会感觉不到 喜欢,那么明显的东西。无事献殷勤就是非常喜欢了呀。快吃完饭的时候,我问他,怎么突然讲起这个女孩。他把手机递给我,让我翻着看。刚才女孩子发来了消息,说她那里下雨了,问朋友这里天气怎么样。再往前是几乎每天的晚安 早安 还有各种问候早午晚餐,女孩子一个人用情至深。翻到一个月前,朋友回了一个恩。是 女孩子说 你在忙的话,我就不打扰你了。餐厅外面阳光灿烂,我的心里好像也像女孩子那里在下雨。如果以前,我会说,女孩子一定要努力完善自己,不要把情意寄托在别人身上。要变得更美更吸引人,让对方来爱你。现在的我想说,人还是要多爱自己,比起对别人好更应该对自己好,你不爱自己的话别人也不会爱你的。更不要用自己对自己的伤害折磨期望感动别人。感情真的必须势均力敌才可以,不论男女。100的进度条,你投入太多,给出了百分百,对方也就没了用力的必要和兴趣。虽然勇敢追求爱情,是很好的一件事情,但希望你喜欢一个人到不可自拔的时候,想一想,如果他喜欢你一点点,舍得你这么难过吗?希望大家都能爱得所爱,不被伤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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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走掉那次,关门声最小。 ”从前听到的一句话“大张旗鼓的离开其实都是试探,真正的离开是没有告别的,从来扯着嗓门喊着要走的人,都是最后自己把摔了一地的玻璃碎片,闷头弯腰一片一片拾了起来。而真正想离开的人,只是挑了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裹了件最常穿的大衣,出了门,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真正要走的人,吝啬得连说再见都觉得是浪费时间。而那些嚷着说喂我要走了还一步三回头的人只不过是想你说一句,留下来好吗。”“以前我们吵架,每次生气出门的时候都故意把门关的很响,就是想让你知道我多么不开心。后来在我决定要离婚的那天,我把家里打扫干净,床也理了理,收拾好行李,悄悄把门带上了。”出自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分割线公众号:嘻哈机灵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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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连龙套都算不上的小角色,但有一天,我逆袭成了「主角」。怎么形容呢,简单来说,当主角的日子,真的是爽爆了!
但我忘了,「有得必有失」,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已经标好了价码。
那天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上一任主角在被我「抢」走「主角」之位时,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
有时候我们总羡慕别人的人生,如同「主角」熠熠生辉,殊不知也许他们也在羡慕着你的人生。
(这是一个虚构故事,或者说「新式寓言」。)
1.
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一点点怀疑,是从发现我家楼下卖炒饭的老板和学校对面超市门口的乞丐是同一个人开始的。
按照道理说,一个人如果单纯地出于爱好,白天卖炒饭,晚上去要饭,顶多有些变态,还不至于上升到如何看待世界的高度。
可是问题在于,我上的大学距离我家足足跨越了大半个国家。
为什么一个贵州的炒饭店老板,会千里迢迢地跟着我来到广东的校门口当乞丐?
我花了大半年时间,才确认了这件事。
这半年时间,我回家的频率格外得高,甚至让我的父母误以为是我长大了,知道挂念家人了,还感动得每个月多给了我 300 块的生活费。他们不知道的是,我每次回到家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一碗炒饭。我仔细观察着老板的外貌、体型、轮廓、说话的口音、地中海的秃顶,甚至两眼间的瞳距和右腮帮上的一颗黑痣。
每看一次,我就排除一点关于他们可能是失散多年的兄弟的可能。
世界上有长得很像的人却不可能有一模一样的人。
那一天,我站在乞丐面前,对他说:「谢老板,别装了。」
他抬起头,茫然地看着我。
我冷笑:「你是不是想说,你不认识什么住在贵州铜仁墩子村九号街道 103 号,在我家楼底下开『老谢炒饭』的谢大东?是不是要我拿这半年来找到的 23 条铁证出来,你才愿意乖乖承认?」
他呆了一下:「格老子的,你个碎娃子是咋地发现的。」
哟,一口地道的川普?
这谢老板的来历很神秘啊。
我说:「甭管我是怎么发现的,你就说是不是你吧。」
他把臭烘烘的乞丐服一扒,干脆精赤着上半身,坐在树荫底下,一边抠着脚,一边说:「对,是我,怎么地?」
「我就想知道,你千里迢迢地来这讨饭,是图个啥?」
「不图啥,跑龙套的人不够了,我一个顶俩,多赚点钱。」
「?」我没听懂。
他叹了口气。
「傻子,咱们现在都是活在一本书里啊。」
书?
我傻了眼,不知道是我疯了还是他疯了。
「爱信信,不信滚,下次见面你装傻当不知道这事就成,大不了以后炒饭我算你八折。」这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打了个哈欠,就要躺下去睡觉。
我拦住他:「别,我信,你接着说。」
他看我一眼:「总而言之,在这本书里,需要很多很多个龙套,配角,帮助引导主角的成长。作者比较懒,也有可能是因为没什么才华,所以创造不出那么多人物,就干脆让我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了。」
我还是没怎么听懂。
他耐心地解释:「人设,人设你懂吗?在作者笔下,贵州炒饭馆的老板和你校门口乞丐的人设是完全一模一样的,说话、做事、长相……都一模一样。那个人设就是我。」
我有些明白了,问他:「那我呢,我是什么?」
他白了我一眼:「你连龙套都算不上,作者只在第十七章里面提到了一句,『他还有个同乡,也是来广东求学的,叫作戴小豹,只是高中时候就不熟,现在也没了联系』就没了。」
我愣了:「你是说,我不仅不是主角,主角还是我认识的人,是我的高中同学?」
他「嗯」了一声。
我的脑海里快速旋转起来,高中同学,不熟,现在在这儿上大学,一个人名迅速浮现出来:「周蔚炜!」
他点头:「明白了吧。」
「明白什么?」
他叹了口气:「听名字还听不出来吗?他叫周蔚炜,他的女朋友叫作孙茗影,他的哥们叫杨择瑶,他以后的……算了,这个不能说。你呢?戴小豹。」
我忽然如同五雷轰顶一般,木在了当场。
从小到大,我抱怨过父母无数次,为什么要给我取一个这么随便的名字,我现在终于明白了。
原来偷懒的不是我爸妈,而是这个该死的不把龙套当人看的三流作者!
一股怨恨从我的心底里渐渐萌生出来。
不行,我不甘心,我绝不愿就这么听任作者的摆布,庸庸碌碌地过完一生。
我瞪着那个乞丐。
「我要当主角。」
「什么?」他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要当主角。」我斩钉截铁。
「胡闹,这种事情哪是你说当就当上的。」
「如果不让我当主角,我就去告诉周蔚炜事情的真相,我告诉他,他的一切都是作者设定好的,而且,他跟孙茗影注定要分手!」
乞丐大惊失色:「你怎么知道?」
我冷笑:「能写出戴小豹这种垃圾名字的作者,故事情节一准狗血,我用脚后跟想都知道,他绝不会让主角平平安安地结婚生子!」
乞丐沉默了一下,才说:「那你当了主角,你不怕……?」
「我不怕。」我眼神坚毅,「为了当主角,我什么都不怕。」
乞丐叹气:「可我也没有办法,我只是个龙套。」
「但你知道故事情节,不是吗?」我像是伊甸园里那条邪恶的毒蛇,悄无声息地诱惑着面前的这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你只要更改一下情节,把剧情推向我来发展就可以了。」
他想了一会,点头:「可以,但我有一个要求。」
「什么?」
「以后在你的内心戏里,不准再称呼我为『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我叫 X。」
我骇然:「你连我的内心世能读出来?」
他:「你的内心是会被作者写出来的,现在所有读者都知道,我是一个中年发福的秃顶男人了。」
我无辜摊手:「这次是你自己说的。」
X 脸色一沉,我立刻举手投降:「好好好,以后我只知道你是 X,别的什么都不去想。」
他满意地点点头:「三天之后,夜里十一点,你到巷子口来等我。对了,记得把自己弄成重伤,濒死不治的那种。」
2.
夜深了。
我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距离十一点还有二十分钟。
不远处就是那条巷子,X 还穿着那身破烂的乞丐装,正靠在巷口睡得香甜。
这三天来我一直在犹豫,我不知道这个中年……X,是不是在骗我。如果我真的按照他说的,把自己弄得重伤濒死了,他却根本不打算救我,只是骗我自寻死路,那要怎么办?
就这么白白死了?
可是,如果我不赌一把呢……
成绩平庸,长相一般,家境普通,我对自己的未来看不到一丝一点的希望。也许这就是作者的安排,让我长大之后,泯然众生,当一个环卫工人或者地摊小贩,偶尔一天看到电视新闻上神釆飞扬的大人物的时候,拍着大腿跟身边同样落魄的最低层的垃圾们炫耀:「这不是我们高中的周蔚炜吗,我跟他还是同学呢!」
那样活着,还不如现在就死了算了!
我心一横,热血上涌,骑上租来的摩托车,猛地一捏把手,向着路边的墙上狠狠撞了过去!
「嗡」的一声,车子四分五裂,我感觉整个人像是被抛上了天空,骨头散了架似的,鲜血从我的鼻子嘴巴甚至耳朵里向外飙出去,然后重重摔落在地上。不用检査,我也知道自己身上起码四五处骨头已经跌得粉碎,钻心的疼痛扎进我的脑海里,整个呼吸道都仿佛被鲜血涌入,让我忍不住呻吟了起来。
好疼,真的好疼。
我顿时后悔了。
我不当什么主角了。
救救我。
求求你了,来个人,救救我!
无数念头闪过我的脑海,对死亡的恐惧将我吞噬。就在我快要彻底陷入绝望的时候,我感觉一双脚停在了我的身边,X 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呀,好一个可怜的少年。」
我忽然精神一震。
听他说出这种不是人话的句子,莫不是真的触发了什么剧情?
「看你五气朝元,剑眉星目,天命不该就此而绝。万幸你遇上了我,这里有一枚龙血化丹,是我多年珍藏,既然你我有缘,你就服了它吧。」
一枚红色的麦丽素被塞进我的嘴巴,我还没尝出是什么味道,就咕噜一声滚进了我的肚子里。一阵剧痛袭来,我张口猛地喷出一口鲜血,鲜血落在地上,滴滴滚烫,凝如油蜡。我五脏六腑好似烧灼了一般,身子滚烫得不像话。
「我 x 作者你大爷……什么龙血化丹……这就是血菩提……你抄袭《风云》……」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上臂长出片片鳞甲,心想莫非天天喊着「老夫的麒麟臂要发作了」,这下子真的长出一条麒麟臂来?
X 见我惊恐万状,微微一笑,将我扶着坐起来,微微笑道:「少年,你既然服下了这枚龙血化丹,性命自然无碍,更是助长了千年修为,你可愿拜老朽为师,去学那乾坤神功的心法?」
我抬头看他,他的眼珠咕噜噜地转着,我看了半天,才发现他是在用眼睛比画着字母,一个圈,一个竖,然后一个折……哦,我明白了:0K。
我试着动了动手脚,果然已经违背物理定律地全都恢复了,我连忙拜伏在地上,大喊:「师父在上,弟子戴小豹磕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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