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强制隔离、费用自理、瞒报犯法…疫情输入防线全面升级!


当前我国本土疫情已基本控制 , 湖北地区新增确诊数也已清零 。 但随着全球疫情恶化 , 我国境外输入病例在不断增加 。
截至3月20日 ,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累计269例:
3月3日 , 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8例
3月4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3月5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例
3月6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4例
3月7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
3月8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例
3月9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
3月10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0例
3月11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6例
3月12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
3月13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7例
3月14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6例
3月15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
3月16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0例
3月17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
3月18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4例
3月19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9例
3月20日 , 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41例
内防扩散 , 外防输入 。 据统计 , 目前我国陆地口岸海港空港入境人员日均12万人次 , 如果把控不好 , 就会成为疫情传播的起点 。 严防疫情境外输入已经成为我国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 , 多地区也进一步升级了防范措施 。
#传染病#强制隔离、费用自理、瞒报犯法…疫情输入防线全面升级!
本文插图
北京:除特殊情况外 , 不再受理居家隔离申请
3月19日 ,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进一步严格境外进京人员管控3条措施:
1、从即日起 , 所有境外进京人员 , 均应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 , 费用自理 。 对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岁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观察的 , 经严格评估后 , 可以进行居家观察 。 不再受理有单独住所且住所内没有其他同住人员的居家观察申请 。
2、符合居家观察条件的人员应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区提出申请 , 入境前未申请居家观察或申请暂未得到评估同意的 , 先转送至集中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 。 经评估认定进行居家观察的 , 14天观察时间合并计算 。
3、从国内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 , 应事先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报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关信息 。 抵达社区时 , 执行境外进京人员管控措施 。 对隐瞒境外旅居史的 , 将依法追究责任 。
上海:未参加医保者 , 治疗费用自理
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 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后 , 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
二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 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 。 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 , 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支付 。
对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人员 ,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 , 可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医疗救助 。
浙江:转运交通费用、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3月18日发布进一步加强防控境外输入的通告:
1.目的地为浙江的拟入境人员应提前通过浙江省入境信息预申报平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申报平台二维码附后);已入境人员应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个人相关情况 , 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
2.入境时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者 , 属本省入境口岸发现的 , 由口岸所在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并安排诊治;密切接触人员按既定措施统筹安排处理 。 属省外入境口岸发现的 , 按口岸所在地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 并启动省际联动机制加强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