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音乐课教育存痛点:会唱歌却缺少音乐鉴赏力( 四 )

  根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 , 小学每周通常要上2节音乐课、初中1节课、高中1节课 , 高三通常不设音乐课 。 一个普通学生完成1—12年的音乐课业通常会有594个学时(约409.5个小时)的音乐学习时间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早有“开齐开足艺术课程”的规定 , 却难以落实 , 学校音乐课开课率整体偏低 。 调查显示 , 城市中小学开课率在70%左右、乡镇51%上下、农村则在37%前後徘徊 , 如此可观、宝贵的音乐学习时间却未获得与这些音乐学习时间相匹配的结果 。

  普通学校音乐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道路应该从音乐课的教学实际情况出发 , 从普通学校音乐课程教学基本规律、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音乐艺术自身发展规律出发 。 需要真正把“小课堂”塑造成舒展感性、积累热情、富足精神的大园地 , 把“小学科”塑造成涵养思维、锻炼性格、陪伴终身的大素养 , 让音乐教育成为以美育人 , 培养青少年美的素养的重要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