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3起广告进校园事件 要求做好备案审核工作( 二 )

教育部指出 , 为坚决禁止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 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 现对山东、四川、湖北三起事件予以通报并再次强调以下要求: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 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 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 。 要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和本通报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校长、每名教师 , 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 。 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必须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情怀做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 把智慧和力量聚焦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来 , 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 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 , 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 。

牢固树起风险防范屏障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 , 对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 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隐患 。 要对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 , 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 , 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 , 特别要防范外部人员借各类活动制作、夹带、发放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