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组织网上赌博,开业当天被抓( 二 )

2018年8月12日 , 陈某某的赌场开张 , 现场接受参赌人员投注 , 当天共获利人民币1300余元 。 次日下午 , 还未来得及结算当天收益的陈某某等5人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 , 接受投注的 , 属于刑法规定的“开设赌场” 。

经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近日 , 陈某某等5人因开设赌场罪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至5个月15天不等 , 并处罚金 。

组织网络赌博也是开设赌场 , 只要有开设赌场的行为就构成犯罪 。

(采访人员万勤 通讯员张冰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