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深读】尊重农民自主意愿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新疆日报讯(采访人员刘毅报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 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 。 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 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前提 。

  近日 ,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 , 就进一步引导规范新疆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 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

  受益

  尊重农民自主意愿 , 切实让农民受益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最终要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 要以农民为主体 , 不得违背农户意愿、不能损害农民权益 。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处长王勇介绍 , 《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 ,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 , 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 , 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 , 要尊重农民自主意愿 , 不能强加干涉 。 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 ,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农户的承包地 , 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 , 将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