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综艺节目线上线下统一标准 选秀节目不得设“买投票( 二 )

  强调安全

  杜绝“布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综艺

  《细则》中第15条、第81条和第82条也规定 , 网络综艺中不得出现“布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在无现场专业人员指导和陪同的情况下 , 挑战具有潜在危险性活动的”和“对于专业程度较高的竞技活动 , 在竞技环节设置中没有安全指导和安全提示的” 。 去年年底 , 艺人高以翔在节目录制过程中因心源性猝死意外离世 , 被大量网友认为与节目环节设置中高强度的游戏、夜间录制和让艺人超负荷工作等脱不开关系 。 这一《细则》的提出 , 或许能够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 。

  针对访谈及脱口秀类节目 , 《细则》中第42条提出不得出现“以讨论明星个人婚恋、生育、纠纷、绯闻等生活隐私 , 或展示奢侈生活、豪华婚礼、子女天价教育等为话题和主要内容” , 还规定“不得贬损语言描述、介绍、评价特定社会人群” 。 《细则》要求不得使用消音或哔音掩盖节目中低俗语言 , 制造强调和突出效果;不得片面、极端地分析、讨论、评论社会问题;不得片面解读、曲解社会议题 。 照此执行 , 部分吐槽类脱口秀和访谈类节目的题材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 。

  文/本报采访人员 祖薇薇 统筹/刘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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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认为 , 当前电视剧网络剧还存在有“高原”缺“高峰”、原创能力不足、故事情节“注水”、行业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 。 为促进制作机构严肃创作态度 , 《通知》要求夯实剧作基础 , 去除浮躁之风 , 杜绝利用题材“跑马占地”、急功近利等不良倾向 ,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 , 在申报备案公示时 , 制作机构须向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承诺已基本完成剧本创作 。 为打击剧集“注水”现象 , 《通知》提出 , 电视剧及网剧提倡不超过40集 , 鼓励30集以内短剧创作 。

  为遏制天价片酬 , 《通知》中要求在电视剧网络剧完成片审查阶段 , 制作机构须将制作成本决算配置比例情况报告、演员片酬合同复印件 , 提交至有关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 。 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全部演员总片酬不得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 , 其中主要演员片酬不得超过总片酬的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