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上五个方面,儒家和法家在另一些方面也存在差异与对立,比如某些具体的刑罚政策。儒法两家法律思想即使在多方面有着不同的地方,但从根本上看,二者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统治、保持社会稳定和实现富国强兵,只是他们的手段和方法不同罢了。并且在之后的历史中我们可以发现,儒法两家在一定程度上融合了,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形成了“互补”“合作”的关系。
作者简介:
【 法家|论先秦儒法两家法律思想的对立】李雨珉(1997-),女,汉族,湖南邵阳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法律(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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