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六类先天性结构畸形患儿可申请医疗救助

  省卫健委近日发布消息 , 为方便群众接受服务 , 省卫健委将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救助对象及补助标准、患儿需提供的申报资料、山西省项目管理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地址、网址及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布 。

  据了解 ,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共同发起的 , 并于2017年起实施 。 申请救助的患儿需同时满足以下五项条件 , 一是临床诊断患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 , 包括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二是年龄18周岁以下(含);三是家庭经济困难 , 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贫困证明;四是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五是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 。

  补助标准为对患儿申请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后 , 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 项目根据患儿医疗费用报销之后的自付部分 , 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30000元补助 。 每位患儿具体补助标准为 , 自付部分超过3000元(含)、小于4000元的 , 补助额度为3000元 。 自付部分超过4000元(含)的 , 按自付费用的75%予以补助 , 最高补助额度为30000元(含) 。 对同一患儿同一疾病分次申请救助的 , 或同一患儿不同疾病分别申请救助的 , 项目只补助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