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就新规征求意见:违法逃交公路通行费将进黑名单( 二 )

  据悉 , 失信主体信息将通过交通运输部、市交通委政府网站 , “信用中国(北京)”、“信用交通(北京)”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

  根据新规 , 各相关部门、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ETC发行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 最严重的惩戒措施为失信主体将被拒绝通行收费公路 。 另一项措施为限制失信主体享受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收费公路通行费优惠 。

  同时 , 相关部门对失信主体不予认定“绿色货运企业”资格 , 不享受“绿色货运”优惠政策;已认定“绿色货运企业”的 , 取消其“绿色货运企业”资格 。 此外 , 将失信主体的失信记录作为金融机构对失信主体融资授信的参考 , 进行必要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