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变成名利秀 家长委员会须完善独立工作机制( 九 )

“家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协调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关系 , 对学校一些涉及学生的事情进行决策 , 有一定的建议权和决策权 。 学校与学生相关的事情也应该征求家长的意见 。 ”储朝晖认为 , 学校对家委会的指导作用 , 主要是指专业上的指导 , 但是家委会本身有议事决策的权利 , 包括对学校的监督 , 应该具有相对独立性 , 不能成为班级或者班主任简单支配的一个组织 , “当然需要处理好学校和家委会两者之间的关系 , 在这两个关系中 , 双方都要注意到自己的边界和底线” 。

此外 , 曾有业内人士质疑 , 目前 , 有部分学校的家委会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 曲解了监督学校工作的职能定位 , 从“监督”变成了“护犊” 。 在很多问题上 , 片面考虑己方的利益和诉求 , 没有站在家校共同的立场来审视问题 , 一味地强调所谓的维权 , 缺乏对学校的基本信任 。

在熊丙奇看来 , 真正意义的家委会 , 首先应该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 , 而不是由校方委派 。 由校方委派产生的家委会委员 , 并不能代表家长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 , 也不可能维护全体学生的权利 , 而会变为一种特殊身份 , 是学生家长中的“有权有势”者 。 这样产生的家委会 , 就存在不定期换届、换届还是那几个家长的问题 。 而且 , 把家委会的性质限定为“联谊会”以及“特殊利益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