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不配合隔离有啥后果?被隔离期间如何算工资?答案在此( 二 )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 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 ,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 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 ”

2.采访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 , 故意谎报、瞒报行程或者病情 , 拒不配合隔离、观察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答:我国法律规定 , 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 , 隐瞒逃跑的行为 , 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 , 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 , 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 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 , 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 , 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 , 导致他人感染 , 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