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拒绝隔离、瞒报疫情、造谣传谣、哄抬物价……这些行

  这个春节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 。 面对不断攀升的确诊病例 , 各地、各部门纷纷做出响应 , 紧急驰援武汉!然而就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之时 , 有些人却背道而驰 。 有商家坐地起价昧着良心发起疫情财;更有人居心叵测制造散布各种谣言

  谎报疫情、制造谣言、哄抬物价这些违法行为都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一位法律界人士跟大家分享了几个与疫情有关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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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武汉宣布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 有人仍选择悄悄逃离武汉 , 其中有人已经出现发热症状 。 逃离武汉会面临哪些法律责任?

  首先需要区分是否为恶意逃离 , 重点在于是否明知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

  恶意逃离是指明知存在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症状 , 不及时就医、主动隔离 ,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行为 。

  如果明知自身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而故意传播 , 危害公共安全 , 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 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市民实际上携带病原 , 处于潜伏期 , 误以为自己没有感染该病毒 , 并且在主观上没有故意传播传染病的 , 但不服从政府管制 , 则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最高可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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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传有患者拒绝隔离 , 撕医生的防护服甚至摘掉口罩吐口水 。 如果患者抗拒隔离 , 拒不配合隔离治疗 , 会有哪些法律责任?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 ,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 并采取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

  如果患者不配合隔离治疗 ,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 , 其行为涉嫌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 可被追究刑事责任 。

  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 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同时 , 如果在隔离治疗过程中 ,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隔离的 , 可能会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

  如果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 , 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 , 情节严重 , 危害公共安全的 , 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 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

  针对网传有患者脱掉口罩向医务人员吐口水的情况 , 如确认患者已感染 新型冠状病毒 , 其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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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面前 , 公开是最好的稳定剂 , 透明才会减少恐慌 。 疫情数据每天都在更新 , 如果隐瞒疫情不报 , 或者谎报疫情会有哪些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