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稽查人员各自将在青莲镇寺山村民委员会龙都一村工作组、寺乡

时近阴历年末 , 耕作春耕即将来临 。当下 , 依然有某些群众秉持着旧意识 , 开展烧地边草、烧田基草、烧种植园草、烧灰积肥等郊外用火 , 存有违反规定违规操作 。最近 , 阳山县派出所协同有关部门、乡镇协同工作 , 严查惩处郊外用火违纪行为 , 2天内依法查处5宗 , 刑事拘留1人、行政许可三人 。
最近 , 阳山县派出所把坚决杜绝各种火灾事故做为工作重点 , 一方面协同乡政府、县林业局等单位深层次田间开展巡视 , 并向群众大力开展防火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策划;另一方面严实监管各种明火动态性 , 协同有关部门进行郊外用火重点稽查行動 , 对郊外用火个人行为发觉一起、劝阻一起 , 严厉查处违反规定郊外用火个人行为 。
1月14日13时30分许 , 协同稽查人员各自将在青莲镇寺山村民委员会龙都一村工作组、寺乡村庙背农用地点燃地边草的李某某、蔡某某某破获 。15时10分 , 协同稽查人员巡视中途发觉青莲镇屋村村民委员会岩背新房子村里起烟后马上赶赴当场 , 发觉郭某某某已经灭火 , 经调研 , 火情系郭某某某烧地边草造成 。在调研后 , 协同稽查人员勒令之上三人终止违纪行为 , 给与警示 , 处以处罚 。
同一天 , 协同稽查人员在太平镇塘村村民委员会三和洞村里坝将已经烧地边草的黄某某某破获 , 稽查人员将其带到太平镇林果业服务中心开展文化教育 , 并勒令其做出反省 。
1月15日 , 阳山县公安部门抓捕一名因烧禾秆草造成 树林火灾事故的嫌疑人 , 黄某某某对其私自烧禾秆草造成 森林大火的客观事实屈打成招 。
当天13时30分许 , 被告方黄某某某在其耕地的田地 , 应用随身带的火机引燃禾田内的禾秆草任凭焚烧处理 。因为那时候风势很大 , 其处理错误而引起森林大火 , 造成 林地类烧火总面积达17.4公亩 , 在其中有林总面积9.2公亩 , 非林地总面积8.2公亩 。本地公安局协同镇消防大队历经约5钟头全力以赴灭火 , 取得成功消灭森林大火 。
现阶段 , 黄某某某被县公安部门依规刑拘 。此案仍在进一步侦察中 。
阳山县林业站强调 , 阳山县划分每一年10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为山林尤其防火安全期 , 山林尤其防火安全期内禁止林地一切郊外用火 。连州森林公安提示 , 当今 , 山林火灾鲜红色预警颜色已经起效中 , 森林大火非常容易产生 , 请人民群众尽量提升消防安全观念 , 禁止违反规定郊外用火 , 一旦引起安全事故 , 终将遭受法律法规的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