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地方规章明确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

  新华社南京1月15日电(记者郑生竹)记者15日从江苏省政府获悉 , 为进一步明确生产者召回主体责任 , 该省近期出台全国首部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地方规章 。

  江苏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将於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 办法明确规定 ,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消费品质量负责 , 跟踪观察其生产的消费品安全状况 , 收集消费品缺陷资讯 , 建立健全消费品追溯体系 。

  为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对缺陷消费品召回的监管 , 办法还明确了收集缺陷消费品资讯的途径可以通过监督抽查、举报投诉、资讯共用、电子商务平台监控、伤害资讯和风险监测等方式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 近年来 ,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紮实开展召回管理工作制度建设 , 积极推动召回管理地方立法 。 据统计 , 从2013年起至2019年11月底 , 共对192家企业生产的257款302.5万件产品实施了召回 , 召回数量6年来增长近200倍 , 建议36家企业对生产的45款29.1万件产品实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