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我来自湖北襄阳,屈辱的养了妻子和她前夫三年( 五 )


法庭上 , 在清晰的证据链面前 , 婷婷百口莫辩 , 她只能向我哭诉着多么多么的爱我 , 想和我重新在一起 , 求我再给她一次机会 。 我冷冷地看着她 , 拒绝了调解 。
她知道不可能挽回 , 于是把所有的心思放在了最后的财产分割上 。
我看穿了她的小心思 , 不屑地冷笑着 。
我的财产分为以下几部分 , 一是我们的婚房 , 这是我婚前自己买的 , 和她没关系;二是创业公司的股权 , 已经属于债权方了;三是我的工资卡;四是我的车子 , 但是以公司的名义买的 , 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
现在我所有的财产 , 只有工资卡上的876元 , 这意味着她只能从我这分走438元 。
看到我的律师不断地拿出各式各样的证明材料 , 婷婷瘫坐在椅子上 , 彻底失了神 。
你们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 , 并没有 。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有平等的处理权 。 ”
这三年里 , 婷婷给她前夫的钱 , 仅有转账记录的就达到了十万五千块钱 , 而这些钱应该是我们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 我并不知情 , 所以赠予无效 , 我向法官提出了诉求 , 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钱 。
在经历过几次休庭和开庭之后 , 法官判决我与婷婷正式离婚 , 孩子跟随女方 , 她的前夫需要偿还我 , 共计九万四千三百元 。
同期 , 刑事案件的判决也下来了 , 她前夫因故意伤害造成我轻伤二级 , 行为恶劣 , 有服刑历史 , 从重处罚 ,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判决结果出来那天 , 我在我爸的陪同下 , 捏着判决书走出了法院 , 那天阳光正好 , 我抬头眯眼望去 , 有些许眩晕 。
2020年5月 , 婷婷的前夫刑满释放 , 但我没有放过他 , 我向法院继续起诉 , 追偿欠款 , 他还不起 , 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 。
7月 , 我在深圳定了居 , 听老家的朋友说 , 现在她已经臭名远扬 , 就连家里人也和她断绝了关系 。
我听完之后 , 只是笑了笑 。 这几年来的经历在我眼前一闪而过 , 如梦幻泡影 , 如镜花水月 , 那么虚妄又如此真实 。
【口述:我来自湖北襄阳,屈辱的养了妻子和她前夫三年】好在 , 如今我已走出阴影 , 期待新的感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