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出手!遏制职业打假保护“吹哨人”( 六 )

据统计 , 该批案件数量在50宗以上 , 涉案标的达400万元以上 , 部分法院作出了驳回韩先生10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

最终 , 一审法院驳回了原告主张10倍赔偿金的诉请 。 然而 , 二审时青岛中院作出判决 , 改判为涉案超市应向韩先生支付10倍赔偿金201600元 。

如果按照青岛中院的判决书 , 首先 , 韩先生购买的红酒属于生活资料 , 因此韩先生是消费者;其次 , 打假获取的是合法利益 , 韩先生的打假行为可以获得支持 。 而按照新的监管办法 , 韩先生的行为就可能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生活消费” 。

对于消费者正常消费中遇到的权益被侵害 , 如若投诉 , 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 这样规定是从组织双方调解的工作实际出发 , 确保有的放矢 。 同时 , 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也需要承担应有的注意义务和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