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柔性引进人才办法

  新华社济南1月2日电(记者邵鲁文)为建立健全柔性引才机制 ,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 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社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 , 将围绕山东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 , 突出“高精尖缺”导向 , 重点引进山东经济社会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

  据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 所谓柔性引才 , 是指用人单位在不改变来自山东省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 , 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兼职、技术谘询、退休特聘等多种形式 , 灵活引进海内外人才 , 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援 。

  山东将为高层次柔性引才项目提供资金支援 。 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山东省外院士来鲁从事创新研究 , 并在山东工作时间累计满2个月的 , 将获资金支援 。 留学归国人才来山东创业 , 可以申报山东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援计划获得相应的资助 。

  山东支援用人单位设立“人才飞地” , 柔性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 用人单位在山东省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高层次人才 , 以及在国(境)外建立的研发基地、开放实验室、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中心等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 视同在山东工作 , 可以申报山东省级重点人才工程 。

  山东还将解决柔性引进人才的资格互认和职称评审等问题 。 山东规定 , 柔性引进人才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在山东参加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 外省取得的职称和执业资格与山东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 不受国籍、户口、学历等条件限制 , 可以在引进单位参加职称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