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车辆购置税退税纳税人注意事项

丹东车辆购置税退税纳税人注意事项

丹东车辆购置税退税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
5.纳税人身份证件具体是指:单位纳税人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者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或者入境的身份证件 。

【丹东车辆购置税退税纳税人注意事项】6.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退回车辆生产或销售企业,纳税人申请退还车辆购置税的,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7.纳税人购置并已完税的应税车辆 , 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 , 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按规定办理退税;核对不一致的,纳税人换取合规的发票后,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销售方向税务机关传输有效发票电子信息后 , 纳税人依法办理退税申报 。

8.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的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
9.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可不再报送纸质资料 。
10.对办税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验证 。
11.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 , 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
12.证明材料“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存在同一事项多次办理重复报送情况,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调阅复用,免于重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