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供暖不热退费标准是多少 大连供暖不热退费标准


采暖期内,居民热用户室内(卧室、起居室(厅))空气温度昼夜不得低于18℃ 。居民热用户发现室内空气温度低于18℃,应当首先向供热经营企业反映,要求改进并可申请测温 。如果测温不达标,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 。
退费标准【大连供暖不热退费标准是多少 大连供暖不热退费标准】

因供热单位责任造成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 , 经测温:
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含16℃)以上18℃以下,供热单位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的40%向用热户退费;
用热户居室温度在16℃以下,按认定不合格天数收费额全额退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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